复,甚至毁掉前程,所以他得考虑清楚是不是愿意为了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女同志而承担没必要的风险。
双方都没再开口,气氛陷入寂静,直到周应淮再次缓缓开口。
“爸。”
仅仅只是一个称呼,周志宏已经明白了儿子的选择,果不其然下一秒耳边就响起了他坚定的回应。
“改天来喝我的喜酒。”
周志宏唇角缓缓勾起,眼中闪过一丝欣慰,这个儿子他没白教。
“有空就来。”真当他一天天闲得没事,只围着一亩三分地转?话毕,语气变得稍微轻柔了些,“你记得给你妈和弟弟打个电话。”
“好。”周应淮勾了勾唇,简单嘱咐了两句注意身体,便挂了电话。
两个大老爷们,没什么好聊的。
解决了心头大事,周应淮望着还阴沉沉的天空,只觉得畅快非常,迫不及待地想跟她分享这个喜悦,但是不行,他还有不少事要忙,等一切尘埃落地,再一起给她一个惊喜。
秋秋等我。
“新郎官进村咯。”
一群小孩儿欢呼着跟在迎亲队伍里面,争先恐后地说着讨喜话,不多时兜里就装满了新郎官分发的喜糖,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
新娘家这边也得了消息,原本有条不紊的场面顿时变得有些混乱。
“秋秋姐,我好紧张。”程晓花坐在大红被子上面,手指交叉在一起来回拨弄着,整个人都有些焦躁不安,“我这样好看吗?”
这样的话,她都不知道问了几遍了,程方秋忍不住轻笑一声,熟练地安慰道:“放心吧,保管等会儿迷晕新郎官的眼。”
这话说得直白,程晓花羞涩一笑,然后瞪了程方秋一眼,“我又不是给他一个人看的。”
“好好好,那保管迷晕所有人的眼。”
“秋秋姐!”程晓花羞恼地咬唇,但经由这么一闹,她总算是不那么紧张了。
程方秋笑了笑,她的话可没有撒谎,今天的程晓花的确美得不可方物,跟平时那个小家碧玉的姑娘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程晓花穿着那天在县城买的料子做的衣裳,一针一线都是由她娘常春兰做出来的,这年头的家庭妇女多多少少都会些针线活,但是手艺却天差地别,常春兰就属于顶顶好的那种。
砖红色的布料被缝制成一件中式裙装,考虑到这个年代的保守性,程方秋便建议把长裙改成了裙裤,外面是裙子,里面是长裤,样式一样,但是却没露一寸肌肤。
领口的位置用金色丝线绣了几个蝴蝶样式的盘扣,层层交错,美不胜收,袖口则增加了些许流苏,正好遮挡了程晓花胳膊上的肉。
裙子独特的掐腰设计将她的身体曲线修饰的格外好,显瘦却不过分性感,一眼过去只觉得惊艳。
今天程方秋起了个大早,专门来给程晓花做造型,她手巧,三两下就给她盘了个复杂精美的发型,这还是她在时装周后台跟化妆师小姐姐学的一手,没想到在这儿派上用场了。
乡下没有化妆品,程方秋就给程晓花修了修眉,好在这个年代人的毛发旺盛,简简单单的形状就支撑起大概轮廓了。
程晓花皮肤有些干燥,程方秋还拿出了之前周应推送的雪花膏给她分了一半,让她带去夫家用,把程晓花感动得不行,毕竟雪花膏可是个宝贝东西,乡下没几个女人舍得买。
但现在秋秋姐直接给她送了半盒!秋秋姐对她真好。
程方秋见不得程晓花这个小姑娘在自己面前要哭不哭,训斥了几句,对方果然老实了,
口红和腮红则是用红窗纸代替,偶尔用这一次,晚上及时洗了,对皮肤也不会有太大的损伤,所以为了美,两姐妹一商量,还是“狠心”用了。
效果也是出奇的好,恰到好处的红给程晓花添了几分妩媚动人的光彩,大眼睛忽闪忽闪,鼻头挺翘,红唇艳丽,像是春日枝头盛开的桃花。
她们没说几句话,结亲的队伍就到了门口,两人连忙闭嘴,静静听着外面的热闹。
新郎官先是说了一堆好话,然后又让自己的哥们给拦门的人红包,好几番折腾才成功“破门而入”进到室内。
只是两人对视的那刻起,原本大大方方,所向披靡的新郎官却仿佛变笨了似的,呆呆望着自己的新娘子,话都说不出一句,还是他的好哥们推了他一把,他才回过神来,红着脸上前。
这是程方秋第一次见到程晓花的正式老公,说实话,小伙子人长得不算特别帅,但是胜在一身正气,是一张国泰明安的脸,再加上刚才一系列的行动,就足以说明是个靠谱,脑子灵活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人两情相悦,情意绵绵。
程方秋笑着讨要红包,假模假样的掂量了一下里面的重量,才说起了吉祥话,将人放了出去。
在女方热闹过后,就要去男方家了,程方秋自然也要跟着去,男方家就在隔壁村,不是很远,但是她得一直站着,所以还是很累脚的。
好不容易把流程走了个七七八八,天色已经昏暗下来,这个时候宾客已经不多了,她便跟程晓花说了一声,去外面酒桌上吃饭了。
丁夕梅也在酒席上,早就眼疾手快地帮她留了一碗好吃的,见她狼吞虎咽,忍不住心疼:“哎哟,结婚的累,帮忙的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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